真的假的?從約翰壹書來看真救恩的十一項聖經檢驗


原著:Is It Real? 11 Biblical Tests of Genuine Salvation by John F. MacArthur
譯者╱校訂:鴻欣╱盼雲

西元一七四六年,愛德華茲(Jonathuan Edwards)寫了《論宗教情操》(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Religious Affections)這本書。而此時的六年前發生了大覺醒運動(Great Awakening),神使用愛德華茲來傳講福音,並帶來了美國歷史上迄今最大的復興。這本書所處理的問題並不像我們今日所面對的那樣,而是關於真正歸信(conversion)的證據。許多人要的是救恩之福,特別是永恆的保證,此外別無他物。

在大覺醒運動的爆炸性發展中,歸信的人似乎非常地多。然而,不久你就會發現有些人所宣稱的歸信並不是真實的。各種被過度強調並高舉的情感經驗在那時很普遍,許多人並不尋求他們生活中的證據,來驗證他們是否如自己所宣稱的那樣認識並熱愛耶穌基督。這引起了針對大覺醒運動的批評,認為它只不過讓人洗了一場宣洩情感的澡,而沒有真正的歸信。

因此,愛德華茲拿起筆來,一面捍衛真歸信,另一面揭露假歸信。他最後提出了這個簡單的結論:真歸信的決定性證明就是他所稱的「神聖的情操」(holy affections),也就是一種對屬神事物的熱情,並對神以及個人聖潔的渴望。他謹慎地區分了聖靈關於拯救與普遍性的工作。拯救的工作顯然會產生救恩。而對於聖靈的普遍性工作,他說:「也許會甦醒人、抓住人、使人自責,也許甚至剛開始會讓人產生悔改並信心,但是這些影響卻遠不及使人得救的內在更新。」(lain H. Murray, Jonathan Edwards: A New Biography [Carlisle, Pa.: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87], p. 255.)

你如何能分辨聖靈是否在你身上進行了拯救的工作?愛德華茲寫道,如同運動是生命的主要證據,救恩的主要證據就是聖潔的行為(pp. 262-63)。他說,真救恩總會在真歸信上產生持久的性格轉變。因此,不論何時,當生活的聖潔不伴隨著歸信時的悔改而來,我們就必須了解,這個人並不是基督徒。

相反地,在愛德華茲發表論述的那個時代,當時受歡迎的教導宣稱,真救恩的惟一真證據是基於一種經驗的感覺﹣通常是在所謂「歸信」時當下的經驗(譯註:比如說,決志時的痛哭流涕或看見異象、異夢)。這種教導延伸出了廣為流行卻錯誤百出的概念,認為一個人的真正屬靈狀態是由過去的經驗,而非當下對聖潔生活的追求來決定。愛德華茲斷然反駁這個概念:「我們不是基於過去的經驗來享有得救的確據。必須要有聖靈當下且持續地工作...來給予我們確據(p. 265)。這不是深奧的神學辯論:你的得救確據恐怕不如你預期的那樣。

當然,一些新約的作者非常在乎真救恩這個課題,就像我們的主耶穌自己那樣地關心。使徒約翰用他的第一封書信來強調這個主題,他在最後是這麼闡述的:「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讓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以下經文皆引自和合本修訂版)。整篇書信就是一系列的檢驗,用來決定你是否擁有永生。若你沒有通過這些檢驗,你將了解到自己的處境,以及你需要付諸哪些行動。若你通過了,你將有理由以極大的確據來享有你永遠的救恩。

一、你享受與基督並天父之間的團契嗎?

這是真救恩中的一個極重要元素,也是約翰所陳述的第一個檢驗。我們一同來看約翰壹書第一章:「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看見了,現在又作見證,把原與父同在,並且向我們顯現過的那永遠的生命傳揚給你們﹣我們把所看見、所聽見的傳揚給你們,為要使你們也與我們有團契,而我們的團契是與父和祂兒子耶穌基督所共有的」(2-3)。顯然他與耶穌的關係已經遠超過僅僅在地上生活時的熟稔,因為那時他對天父並沒有現在這樣的認識。反之,他現今就享受與活神並活基督的團契。

現在,剛開始你也許會想,很好,那是約翰,可不是我們。但是,他的經驗可不是個案而已。在約翰壹書五章1節,他說:「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愛神並基督是任何信徒的特徵。這是愛德華茲所論到之神聖情操的表記。與神的關係是救恩的基礎,也是我們信徒之所以蒙召的目的。「神是信實的,祂呼召你們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共享團契」(林前一9)。

保羅如此描述這團契對他個人的意義:「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關於這個真理,這一節提到一些非常經驗性的描述,它不只是冷冰冰的事實﹣神聖的生命住在我們信徒裡面;而是一種因著親密地認識神而享受到的一種經驗。

耶穌也曾有同樣的表達,祂說:「我來了,是要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若祂只是說:「我來了,是要你得生命」,我們可能會下結論:祂只是在說祂滿有恩典地賜我們永生而已。加上「得的更豐盛」之後,耶穌的話便轉移到了經驗的層次。基督徒的生命是豐盛的生命。我們被預定來經歷喜樂、平安、愛,以及有意義的生活。當一個準備受洗的人見證自己如何來到基督面前時,你絕不會聽到他說:「各位,事實是,我得救了,我在這裡只為了宣告這一點。」這個人一定會向你描述他的感受﹣﹣生命中強烈地感到蒙赦免並充滿意義。

以下的聖經經文用我們與主的團契來描述這豐盛生命的體驗。「賜各樣安慰的神」(林後一3);「賜一切恩典的神」(彼前五10);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我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的神(腓四19);率領我們用詩篇、讚美詩、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的神(弗五19);像小孩對他們敬愛的父親一樣,我們所呼叫「阿爸!父!」的神(羅八15)。在我們遇到麻煩時,吸引我們來親近祂的神(來四16)﹣祂自己能大大地豐富我們。我們與祂的團契就是我們所經歷的豐盛生命。

你曾經歷過與神並基督的團契嗎?你曾感受到祂們的同在嗎?你對祂們的愛吸引你進入祂們的同在嗎?你曾經歷禱告中甜美的交通﹣來到這位永活真神面前那種無法言喻的喜樂嗎?你曾經歷過全人更新,也就是當你在祂的話語中發現了一項新真理時,那種滿受恩典襲來的感受嗎?若你有,那麼你已經歷了救恩的團契。

二、你對罪有感覺嗎?

讓我們回到約翰壹書第一章,來看第5節的宣告:「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翰是說,主傳給我們的信息關乎祂自己,特別指出祂是完全無罪的。希臘原文在字面上的意思是說在祂裡面連一丁點兒的黑暗都沒有。因此,「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團契,卻仍在黑暗裡行走,就是說謊話,不實行真理了」(6)。

光明與黑暗無法共存。一個會驅散另一個。約翰繼續接著這個主題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走,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有團契,祂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祂的道就不在我們裡面了。」(7-10)。

有些人提出非常讓人驚奇卻又站不住腳的論點。他們宣稱自己與神相交﹣也就是成為基督徒(6)、沒有罪(8)、甚至也沒有犯過罪(10)。他們認為自己行走在光中,實際上卻是行走在黑暗裡。這正是未信者的特徵,他們在生活中不會察覺到自己的罪。在第8節中所提到的人不會去處理自己的罪,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已經達到了不會犯罪的地步。但是他們是在自欺。在第10節中所提到的人絕不會悔改或認罪。有這樣態度的人事實上是在謗瀆神,因為祂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因著未信者對他們自己的實際情況是如此地無感,人的罪就成了分享福音時一個合適的起頭。

另一方面,信徒「在光明中行走,如同神在光明中」(7)。我們以高道德行事,不僅如此,我們也「認自己的罪」(9)。真信徒有著適切的罪惡感。他們知道若他們想與神團契,他們就必須成為聖潔。當罪惡發生在他們的生活中時,他們就知道他們必須悔改認罪。

約翰在下一章更進一步地教導。他解釋道:「我的孩子們哪,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1)。真信徒體認到他們不需要犯罪。但是當他們犯罪了,他們知道要往哪裡去﹣耶穌基督,這位信徒們的辯護者。基督,這位偉大三一真神中的一位,正以代求的工作來作為我們救恩的護衛者。當我們面臨個人犯罪的處境時,這實在是一個令人振奮、值得我們緊緊抓住的事實。

一個真正得救的人會對他生活中犯罪的實際情況很有感覺。保羅向我們提到他自身的例子,他是如何高度察覺到罪在他生活中的影響(羅七14-25)。想想這該如何應用在你自己身上。你是否高度警覺到這場屬靈爭戰正在你心中蔓延?你是否體認到,要與神有真實的團契,你必須要有一個聖潔的生活?因為你無法一面在黑暗裡行走,另一面卻又宣稱自己與祂有團契。一旦你察覺到你生活中的任何罪,你願意承認並離棄它們嗎?你是否體認到自己可以選擇不犯罪,也就是可以不用打一場註定會輸的戰爭?然而當你輸了,你是否願意來到那位神聖的代求者面前? 你是否有時會像保羅那樣大聲呼求:「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羅七24),因為你已經疲於擔負身體中罪的重擔了?若你真是如此,顯然你是一個基督徒。並且因著救恩得到了保證,你心中將滿有喜樂與確信。

三、你是否遵守神的道?

約翰壹書二章3節說得再清楚不過了:「我們若遵守神的命令,就知道我們確實認識祂。」若你想知道自己是否是真基督徒,問問你自己是否遵守聖經中的誡命。當耶穌提出大使命,要我們往普天下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時,祂就是這樣描述真門徒的(太二十八20)。遵守神的命令會產生確據﹣確定曉得「我們是認識祂」的信心。在第3節中翻譯成「遵守」的希臘文指的是「警惕地」、「謹慎地」、「留心地」順從。它不只牽涉到順從的行為,更是一顆順從的心﹣願意並習慣被主的話語保守,不只在字面上,也是在靈裡的保守。翻譯為「命令」的希臘文也是這麼說的,它特別是指基督的命令而非一般的律法。律法上的順從要求我們完全,否則就帶來刑罰,然而約翰壹書二章3節呼召我們以感恩來順從,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的刑罰付出了代價。

第4節提出一個邏輯上的對比:「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祂的命令,就是說謊話的,真理就不在他裡面了。」經文中的這個人的宣稱是虛假的。然而「凡遵守祂的道的,愛神的心確實地在祂裡面達到完全了」(5)。你如何決定自己是否是一個真基督徒?不是靠著感覺,而是憑著順從。

若你願意出於感恩﹣感謝基督為你所做的一切﹣來遵守主道,若你看見這樣的心願能夠產生出順服的所有樣式,那麼你已經通過了一個重要的檢驗,證明你裡面有使人得救的信心。

四、你是否拒絕這個邪惡的世界?

我們現在來到約翰關於真基督徒特徵的第四個檢驗:「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東西,若有人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這個愛指的是我們最深的束縛,我們最難以抗拒的情感與目標。基督徒不會以這種感受來面對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因為他們知道在基督再來以前,這個世界都在神仇敵的掌控之下。約翰說:「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而全世界都伏在那邪惡者的權勢之下」(約壹五19)。現在,撒但是「這世界的神明」(林後四4)。

這邪惡者設計了一個體系,聖經稱之為「世界」。它的希臘文(kosmos)指的是一種系統,裡頭包含了虛假的宗教、錯誤的哲學,罪行、不道德、物質主義及其相關的事物。當你成為了一個基督徒,這樣的事物會叫你不舒服,而不是吸引你。有時你或許會被世界的事物引誘,但是那不是你所喜愛的,而是你所恨惡的。當保羅落在罪中時,他就是這麼感覺的(羅七15)。即使我們信徒有時也會落在令人挫敗的罪中,我們心中仍能滿心感恩,因我們知道罪是我們所恨惡、而非所喜愛的。這是因為我們在基督裡的新生命,把對神並屬神事物的愛放在我們裡面。

約翰具體地說明:「凡世界上的東西,好比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而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世上的情慾都要消逝,惟獨那遵行神旨意的人永遠常存」(約壹二16-17)。這個世界及其有關的任何關注都是暫時的。相反地,真信徒有永生,並將與主同住到永遠。

耶穌說,那些跟從祂的人不屬這世界,就像祂也不屬這世界一樣。雖然只要我們活著,就仍住在這個世界來遵行祂的旨意,但是我們並不屬於它。這就是為什麼耶穌特別向父神禱告,求祂保守我們脫離那惡者(約十七14-16)。我們有時很容易被捲入這個邪惡世界的系統,但是我們的愛仍向著神。這樣的愛能救拔我們,並且使我們的注意力重新轉向屬天的基業。

你拒絕這個世界嗎?你拒絕其中虛假的宗教,敵對神的思想,不敬虔的生活,以及虛空的追求嗎?反之,你愛神、祂的真理、祂的國度,以及所有祂所代表的事物嗎?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會自然而然地拒絕世界來愛神,因為人的天性就是愛黑暗而不愛光明,好掩蓋他們邪惡的行為(約三19-20)。未信者是出於他們的父魔鬼,並且願意隨著他們父的慾念而行(約八44)。若你拒絕這個世界及其邪惡的慾望,這正是在基督裡之新生命的跡象。而因著這新生命是永遠的,讓我們帶著這確信來習慣這新生命吧!

五、你是否熱切等候基督的再來?

繼續看約翰壹書,我們來到了第五個檢驗:「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我們所知道的是: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會像祂,因為我們將見到祂的本相。凡對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是潔淨的一樣」(三2-3)。若你是一個真基督徒,你的心中將有盼望,並且你的盼望完全在於基督的再來。這樣的盼望將潔淨你的生活。

你是否愛基督,以至於熱切等候能面對面地親眼見祂回來,並且能像祂?聖經告訴我們那是基督徒有福的盼望與至高的喜樂。羅馬書第八章說,所有受造之物歎息著指望神眾子的榮耀顯出來。約翰壹書第三章說,這包含了三件事:基督顯現、我們看見祂、我們立刻像祂。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祂要按著那能使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把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你在等候著這件事嗎?你厭惡你墮落肉體中的罪,並且渴望像基督嗎?對於保羅所說的:「我們既有屬塵土的形像,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像」(林前十五49),你感到興奮嗎?

這樣的盼望具有道德的力量,因為約翰說,它能潔淨那些擁有這樣盼望的人。保羅向提多說得更多:「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二11-13)。這是出於理智的盼望,它帶來了理智的生活。它不是一種你無須為你在地上所做的事情負責的不合理期待。你有天上的盼望,卻沒有地上的善行,這很明顯是矛盾的。盼望像基督,能夠驅使你在待人接物上更像基督,並且滿足神對你的所有要求。

若你發現自己熱切盼望耶穌基督的再來,這就是救恩的證據。這指明了在你裡面有一個新生命,渴望從罪的身體中被釋放,並像完全的基督。若你有這樣神聖的渴望與情操,你已經通過了一個重要的檢驗,它代表了你永恆救恩的真實性。

六、你是否發現自己生活中慣常的罪愈來愈少?

另一個神聖情感的表現是慣常之罪的減少。約翰壹書三章4至10節詳細說明了第六項檢驗:

「凡犯罪的,就是做違背律法的事;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基督曾顯現是要除掉罪;在祂並沒有罪。凡住在祂裡面的,不犯罪;凡犯罪的,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孩子們哪,不要讓人迷惑了你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基督是義的。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是為了要毀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所生的。這就顯明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了。凡不行義的,不是出於神,不愛他弟兄的,也是如此。」

持續不斷的慣常之罪是尚未重生的特徵。若一個人持續活在罪中,則不管他是如何宣稱自己是基督徒,那麼就只是一個宣稱,而不是實際的情況。當你成為一個基督徒,慣常的罪就不再持續發生了,繼之而活出的是新的、由神聖情感來接管的生活模式。這難道是說你的生活中不再有罪了嗎?當然不是,因為你未得贖的肉體仍然存在。然而,當你愈來愈多追求這些信仰的情感,你所犯的罪也會愈來愈少。

罪,作為一種生活模式,並不見容於救恩。這是因為當我們說經歷救恩,其實是指從某事物中被拯救出來,而這事物就是罪。若一個人從罪中被拯救出來,卻繼續活在罪中,這意味著救恩在他身上根本沒有作用。因此約翰論到基督的工作,只為了陳明它是多麼地有功效。

他首先指出,有人犯罪並違背律法(4)。接著說到基督「顯現是要除掉罪」(5)。一個人若說自己身上有基督的工作,卻仍繼續活在慣常的罪中,則他其實是在否認基督來的目的﹣﹣祂來的目的是除掉罪。持續地活在罪中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並不一致。若一個人得救了,卻繼續犯罪,這意味著基督的死在今世其實是無用的﹣儘管它在永遠中有功效。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基督的死乃是為著兩個非常有用的目的,它不只是為了除去罪的刑罰,也是為了除去信徒生活中慣常的罪。

約翰繼續透過信徒與基督的聯合來談論基督的工作:「凡住在祂裡面的,不犯罪」(6)。這不是說真基督徒絕不會犯罪,因為約翰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一8)。反之,在第三章接下來的兩節經文中,他解釋道:「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基督是義的。犯罪的是出於魔鬼」(7-8)。約翰的第一封書信與對慣常之罪的警告一致。

現在讓我釐清幾個點。我常常收到痛苦之基督徒的來信,他們懷疑自己是否得救,因為他們似乎無法戒除犯罪或愚蠢的習慣。他們大多數人常寫到自己陷在吸菸、過量飲食、自慰之中。他們恐懼,因他們認為自己掙扎於這些事情中,意味著自己被困在慣常的罪中。然而,約翰並不是說,一項特殊的罪若在一個人的生活中頻繁地發生,就意味著這個人的救恩是失落的。相反地,他澄清他的意思,真信徒無法違背律法(約壹三4)。在這裡所用的希臘文(anomia)在字面上是指像沒有律法一樣地生活。一個拒絕神主權的人,不會在乎神對於他的習慣是怎麼想的,也就顯然不是一個基督徒。

然而,一個基督徒與神的關係卻有著極大的不同。他不再是罪的奴隸,而是以主的奴僕的身分,將自己奉獻給祂(羅六14、17-18)。一個真基督徒仍會犯罪,甚至也許會常常犯罪,但是常常犯罪與慣常犯罪不同。在約翰壹書,我們看見一個真信徒會經歷前者,而不是後者。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真信徒「住在祂裡面」(約壹三6)。不單是基督的死除滅了我們的罪,祂那一直住在我們裡面的生命也使犯罪不再成為我們的生活模式。我們不再在思想上、言語上、行為上一直活在罪中﹣如同我們得救以前那樣。我們現在可以自由地來選擇行善。若我們發現自己犯罪,而不是行出我們心中想行出來的那個善,那麼我們就非常像在羅馬書第七章中的保羅﹣他對我們來說是個很棒的範例!但是,因著住在基督裡,我們的掙扎將與時俱減。我們對罪的感覺將一直保持敏銳,因為正如我們已經看過的,這是其中一個約翰關於使人得救之信心的檢驗,而慣常的罪在我們的生活中也將愈來愈少。基督與我們同住,為要賜給我們一種新的生活模式﹣公義的生活模式。

然而,慣常的罪是與魔鬼聯合為一體的記號:「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是為了要毀滅魔鬼的作為」(8)。魔鬼充其量就是個犯罪者,而任何連於魔鬼的人充其量也就是個罪人。基督來毀滅了魔鬼的作為,藉著將受罪捆綁的人拯救出來。這意味著那些真正被拯救出來的人,不會再繼續處於原先未被拯救時的狀態。反之,慣常的犯罪卻意味著這份拯救並未發生在他身上。因此,說自己是基督徒,卻未被拯救,其實是在謗瀆基督,因為那似乎暗示著祂的死無法完成祂既定的目的﹣藉著拯救人脫離罪來毀滅魔鬼的作為。

此外,「凡從神生的,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所生的。這就顯明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了。凡不行義的,不是出於神」(9-10)。信徒已經藉著聖靈蒙重生。祂種在他們裡面的種子是一個新性情,新的生活原則,新的傾向。就像一粒種在地上的種子,會產生不一樣的生命,神的種子在我們裡面也會產生一個義的生命,使我們不再活在慣常的罪中。不要擔憂,這粒種子不會消失,因為神的道告訴我們,它永不衰殘(彼前一23)。由神的靈所生的聖徒不會持續地犯罪。

約翰提供了我們四種觀點來分析我們生活中的罪:基督在祂的死裡所完成的工作、祂在信徒裡持續存在的生命、祂毀滅了魔鬼的作為以及聖靈重生的工作。不論你從哪個方面來看,慣常的罪都不復存在。對你個人而言,這具有什麼意義?若你發現自己生活中慣常的罪愈來愈少,這就是神聖情感的證據。約翰說,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是「顯明的」(10)。若你行出公義,你就是屬神的。若你沒有,你就不是。這既直白又簡單。若你發現在你的生活中勝過了罪,若你發現自己有義的動機、義的願望、義的話語、義的行為,並且若你已完全不像過去的你那樣,那麼你已經有永遠的生命,享受它吧!

七、你是否愛其他基督徒?

在約翰壹書三章10節中,約翰提到兩項明顯的事實。首先,如同我們剛剛看過的,「凡不行義的,不是出於神」。另一項是,「不愛他弟兄的,也是如此」。為了闡釋這一點,讓我們回到之前研讀過程中所遺漏的關鍵篇章:「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那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他不會使人失足犯罪。惟獨那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也在黑暗裡行走,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約壹二9-11)。

說你在光中﹣或是說你已經看見光﹣就是在宣稱你是基督徒。若是如此,你的生活必定展現了一些基督的生活模式。愛基督徒是一個非常基本的特徵。與基督有團契關係,就是在經歷並表達愛。若你宣稱自己是基督徒,卻活得不像是基督徒,那麼你的宣稱就是虛假的。你實際上是行在黑暗中,而非行在光中。

愛其他基督徒對於信徒來說是很自然的。正如保羅對帖撒羅尼迦教會所說的:「有關弟兄間的手足之情,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導要彼此相愛」(帖前四9)。儘管如此,他接著鼓勵他們要「更加努力」(10)。作為信徒,我們並不是沒有彼此相愛而應該要彼此相愛,我們乃是已經彼此相愛。並且我們不需要人來教導我們去愛,因為那是在我們的新生命中與生俱來的。正如我們在羅馬書五章5節所知道的:「神的愛,已...澆灌在我們心裡」。

耶穌更進一步陳明:「既然你們因順從真理而潔淨了自己的心靈,能真誠愛弟兄,就該以清潔的心彼此切實相愛」(彼前一22),這對基督徒生活來說是很基本的。而這種愛遠超過責任感、犧牲奉獻之情,以及對人需要的體察。

因此,這個檢驗是:你特別愛其他信徒嗎?若你宣稱自己是基督徒,心中卻沒有對教會弟兄姊妹的愛,過去也從未顧念他們的需要,那麼使徒約翰的這句話便是對你說的:「儘管你說自己在光明中,其實是在黑暗裡。」愛是聖潔生活的一種檢驗。它意味著你越過黑暗、進入光明。約翰壹書三章14至15節是這樣描述的:「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因為我們愛弟兄。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自己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知道,凡殺人的,沒有永生住在他裡面。」

你是否真誠地關心其他聖徒?還是你冷淡、漠不關心?你是否願意伸出援手好滿足他們的需要?那些漠不關心的人其實是屬靈上的死亡,心中一直充滿著一股恨意。隨著我們進入世故的年紀,與其說這樣的漠不關心展現在尖銳的敵意上,倒不如說是在完全自我中心的生活方式上。那些持續將焦點放在自己身上,並且毫不關心他人發生了什麼事的人,是屬他們的父﹣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約八44)。

約翰將愛定義為,為他人犧牲,或許甚至到殉道的地步。當你遇到必須犧牲自己的時間、金錢與才幹的情況,你會怎麼做?當你遇到有需要的人或事工,你是否樂於付出金錢、時間、禱告、物質、技能,以及有同理心的耳朵?

你如何享受與其他基督徒之間所特有的團契?你是否期盼與他們在一起,並且互相溝通、彼此分享,一同談論屬神的事物、研讀祂的話語,並且一同禱告?你是否渴望抓住神所賜給你的一切,並將它們用在神家中的親人們身上?這就是愛的證明,如同約翰繼續解釋道:「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缺乏,卻關閉了惻隱的心,神的愛怎能住在他裡面呢?孩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或舌頭上,總要以行為和真誠表現出來」(17-18)。

請注意這麼實行的結果:「從這一點,我們會知道,我們是出於真理的,並且我們在神面前可以安心,即使我們的心責備自己,神比我們的心大,祂知道一切。親愛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在神面前就可以坦然無懼了。」(19-21)。這份確據﹣你是基督徒,也就是你的信仰是真實的﹣將伴隨著你的愛心而來。翻譯成「安心」中的「安」(peitho),其希臘文是指安定、平靜、安慰,或勸服。你可以在神面前安慰自己:你是一個真基督徒,若你在你的生活中看見愛。

雖然現在你的愛不是完全的,但它將完全。讓這來加強你的確信,因為約翰警告,你的心或良心可能會試著定罪你,並且使你產生懷疑。墮落的肉體有能力欺騙你的心。撒但,這位弟兄們的控告者,會尋求使用這個機會。無論你的心如何定罪你,若你在你的生活中看見愛,你都是一個有確信的人。你或許會懷疑你的救恩,然而神從不懷疑,因為祂比你的心還大,並且知道一切。

也許你正經歷懷疑,對救恩的信心也搖擺不定。照著約翰所說的去做,並且回到生活中的愛:檢驗你是否愛其他基督徒,以仁慈並捨身的行為為證。若這是你生活的特徵,那麼你應該得到安慰與平靜﹣因為不管你的心如何定罪你,你都可以確信你的救恩是真實的。一個定罪的良心可以奪走你的確信,因為它只看你的失敗面。然而神比你的良心還大;祂看你在基督裡的信心。

使徒彼得三次否認基督之後,他帶著一顆充滿定罪的心,度過了比我們能夠想像得到還糟糕的一段時光。耶穌親自來堅固他。連續三次,祂溫柔地詢問彼得的委身。在絕望中,彼得回答:「主啊,你無所不知,你知道我愛你」(約廿一17)。我們也可以訴諸神在我們心中看到的愛。它雖然不是完全的,但是它的確在那兒。再者,它會透過對他人仁慈與捨己的行為來展現它自己。耶穌告訴彼得,要藉著顧惜教會來展現他的愛。對於基督徒來說,「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要這樣」(加六10),是很自然的。你對其他基督徒的愛可以作為你基督徒信仰的試金石,它也是你救恩確據的穩固根基。不要讓你的心定罪神所不會定罪你的地方。

八、你是否經歷禱告得答應?

另一個信心與確據的來源是這個:「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約壹三22)。若神垂聽你的禱告,你可以知道自己是個真信徒。禱告蒙垂聽的唯一方式就是遵守祂的命令,而唯一能使你遵守祂命令的路就是因你屬於祂。正如約翰在24節所說的:「遵守神命令的,住在神裡面,而神也住在他裡面。」

約翰在相似的一段篇章中也說:「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讓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我們若照著神的旨意祈求,祂就垂聽我們;這就是我們對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我們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五13-15)。神總是根據祂的旨意來答應禱告。一個順服的信徒能明白那已陳明在祂話語中的旨意,並且據此來調整他的禱告。而神對他禱告的答應則能帶來信心與確據。

神答應祂兒女的禱告,比他們求問祂還來得熱切。我在想,神的心中是不是也會有些許的失望,因為祂所能做的比我們祈求祂做的還多很多。想一想,我們失去的祝福與確信是何等的多!

現在有很多人禱告神,卻不認識他們所禱告的神,或是不明白祂的旨意為何。神並沒有義務要來答應這樣的禱告。我們從詩篇可以學到,祂甚至不會聽他們(參考詩六六18)。然而我們這些看見禱告得著答應的人能夠知道我們有永生。其中一個能讓我們熱切並忠心禱告的好理由,就是能享受禱告得答應所帶來的確據。

有些信徒對他們的救恩產生懷疑,因為他們幾乎沒有關於禱告得答應的經歷。這肇因於一個敷衍了事的禱告生活。何等地可憐!若你處在這樣的境地,立刻翻轉它。我實在不願意你失去禱告得答應所帶來的祝福與富足。回頭看我自己的生活,我的救恩確據最大的來源之一便是看見神在這些年答應了我許多的禱告。祂所答應的,便是祂聽我的證據,也是我住在祂裡面,祂住在我裡面的明證。

你的禱告曾經得著答應嗎?這是你的生活模式嗎?若是,那麼你有永生。你曾經為一位未信者禱告,便看見他來到基督面前嗎?你曾經為一個極度痛苦的人禱告,便看見神將他的情況轉為祝福與喜樂嗎?你曾經感到人生的虛空而來尋求神,便看見祂填滿了你的生命嗎?你曾經禱告祈求赦免,便得到無虧的良心嗎?你曾經求神使你能對一個人或一個團體陳明祂的真理,便非常清楚地經歷祂的恩典來幫你達成嗎?你曾經在你宣講福音時尋求聖靈的能力並且經歷它嗎?你曾經求神幫助你帶領某個人歸向救主,而祂的確聽了你的祈求嗎?你曾經在艱難的環境中尋求滿足並至終經歷了神的平安嗎?在經過了一些艱難的功課之後,你曾經求主幫助你更多認識祂,並因此經歷與祂更深的親密嗎?這些全都是你屬於祂,祂屬於你的標記。

九、你是否經歷聖靈的工作?

約翰壹書四章13節展現了屬於神的主題:「因為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由此我們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而祂也住在我們裡面。」這靈所做的第一件事是見證「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14)。若你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世人的救主,並且已經委身於祂,這些都是聖靈的工作。若不是聖靈,你無法認識基督是誰,當然也就無法認祂為救主與生命的主。你曾經經歷過聖靈的工作嗎?若是,這就是你成為神的真正兒女的證據。

另一個聖靈的重要工作是祂開啟了你對聖經的認識。論到聖靈,聖經說,「你們從基督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在凡事上教導你們」(二27)。保羅解釋:「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為使我們知道神把恩賜賞給我們的事」(林前二10,12)。當你閱讀神的話語,它的意義向你顯明嗎?你明白它所說的嗎?事實上,你是否有時已經非常明白它,以至於你希望自己不要那麼明白其中很明顯的含義?神的話語在大體上對你來說相對清楚嗎?現在我不是在說那些我們都很難處理的晦澀經文,而是在說閱讀神的話語在你身上的影響。問問你自己:「當我犯罪的時候,這些話定罪我嗎?當我敬拜神並尋求進入祂的國度時,它讓我喜樂嗎?」這些都是聖靈在你生活中光照的工作。

讓我們來看聖靈的其他工作。就「與神團契」來說,聖靈使你能呼叫「阿爸!父!」(加四6),作為你與神有親密交流的記號。就「讚美」來說,是誰激勵你的心來讚美並愛慕神?是誰迫使你帶著意義與委身來歌唱?在以弗所書五章19節,保羅解釋聖靈的充滿能使你「用詩篇、讚美詩、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就保羅所描述為「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的「聖靈的果子」來說,這些態度都是屬靈的恩典。它們一齊使你的生命蒙恩嗎?

你曾經藉著幫助別人、施捨他人或是向別人論到基督來服事神嗎?這些都是神的靈的明證。你的確經歷祂在你生活中的工作嗎?在羅馬書八章16節,保羅解釋「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一同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現在不要期望祂在你耳邊輕訴:「你是一個基督徒,你是一個基督徒,相信我,你是一個基督徒!」根本就沒有聽得到的聲音,沒有任何深奧或是神秘之處,然而有些東西是非常具體的。祂賜下在你生活中與你同在的證據﹣﹣向你闡明聖經、藉著禱告與讚美來吸引你進入與神的團契關係、產生屬靈的果子而讓你過著蒙恩的生活,並使你有果效地服事他人。

若聖靈在你生活中,就證明了你住在神裡面,祂也住在你裡面(約壹四13)。所以要有信心。不要讓你的心來定罪你、詛咒你、說你不是一個信徒。認清聖靈在你裡面的工作。我們沒有理由要懷疑及動搖。

十、你能分辨屬靈真理與錯謬嗎?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看了九個檢驗,它們能夠決定那使人得救的信心是否在你裡面。第十個是「親愛的,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總要察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來到世上。凡宣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而來的靈就是出於神的,由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不宣認耶穌的靈,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他已經在世上了」(約壹四1-3)。

世界上每一個假宗教系統都通不過這個檢驗。這些系統的擁護者一直不斷地想推翻聖經中關於耶穌是誰以及祂所完成的真理,也就是--祂是救主與主,祂以人的肉身而來,「被出賣,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羅四25)。當有人教導關於基督之身位與工作的假教訓時,你能夠分辨出來嗎?這是基督徒信仰的分水嶺。

假教師「是屬世界的,所以講論世界的事,而世人也聽從他們。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錯謬的靈來」(約壹四5-6)。約翰是說,一個真信徒在關於基督榮耀之身位與工作上會聽從真理,而且不會偏離至錯謬。假設有人說:「我以前相信過耶穌基督,但是現在我已經看見這光了:基督真的是一位天使,或是神的屬下,或只是人而不是神。」任何這樣的異端邪說都反映了一顆未重生的心。

從你得到救恩的那一刻開始,你就很清楚知道:基督是誰、祂做了什麼,否則你根本沒有得救。這都是因著聖靈使你能清楚地知道這些事情。這個檢驗無關乎道德或是經驗,而是教義上的。真信徒認識真理與錯謬的差異,因為真理的靈住在他們裡面。「凡信耶穌是基督的,」約翰說,「都是從神生的」(約壹五1) 。這同樣又是一個教義上的檢驗。關於基督的事,你若相信得正確,你就是從神而生的。

成為信徒是件好事,然而抱持懷疑的態度也是不錯的。正如約翰所說:「一切的靈不可都信」(四1)。為了你屬靈生活與健康的緣故,不要相信一切你所聽見、看見、讀到的事物。反之,「總要察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這需要你擁有以聖經為本的思考能力。「察驗」這個字的希臘文,隱含著「縝密、持續地檢查你所接觸到的人、事、物」的意思。為什麼要搞得那麼麻煩?「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來到世上。」

特洛伊城的佔領是古代最著名的故事之一。希臘軍隊已經圍城超過了十年,卻一直無法攻下它。奧德修斯(Ulysses)是一位傑出的戰略家,他感到惱怒,決定建造一座大木馬,然後將它留在城牆外,作為送給特洛伊人的禮物。之後希臘人裝作戰敗的樣子而開始撤退。好奇又驕傲的特洛伊人將這座木馬帶進了他們堅固的城牆內。就在那天晚上,藏在木馬內的希臘士兵一湧而出,打開城門,讓他們其他的同伴們進來。於是士兵們開始屠殺全城的居民,掠奪了這座城並焚燬了它。從那時起,特洛伊木馬便象徵了滲透與欺騙。在整個歷史中,教會欣然接受了許多充滿假教師的特洛伊木馬。

撒但已經有效率地使用偽裝成禮物的敵人來引誘人離開神的真理、進入毀滅性的錯誤中。因著軟弱的教義、相對主義的思維、屬世的方法、不準確的聖經詮釋、不嚴格的內部紀律、以及靈命上的幼稚,讓今日的教會處於特別嚴重的混亂之中。目前亟需的乃是屬靈的見識﹣﹣分辨神聖真理與錯誤的能力(帖前五21)。

也許你在日常生活的各樣事上具有敏銳的鑑別力。你會閱讀營養成分的說明,因為你想吃得健康。你會在投資以前閱讀股票市場的報告。若你需要動手術,你會謹慎地選擇好醫生。也許你對政治分析很拿手,能夠準確地評估本國與外國事務的利弊得失。或許你是個只會紙上談兵的四分衛,能夠評估進攻與防守的戰術。這些都很好,然而你能夠分辨神聖真理與錯謬嗎?

要這麼做,約翰說要檢驗兩件事:承認主的神性(約壹四2-3)以及委身於神聖的道(4-6)。若你研究過邪教,你會發現一個特徵。基督教科學會、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或其他類似的異端都攻擊基督的身位,然後設了聖經的替代或補充品,例如《科學與健康暨解經之鑰》、《摩門經》、《無價珍珠》。真信徒不會相信這樣的謊言。他們有聖靈作為真理的教師住在他們裡面(約壹二27)。

最近我聽到一個廣播節目,其中有一個人在傳揚一個我從未聽過的宗教。不消多時,我就發現他不是在陳述真理。我立刻開始提防他所扭曲的聖經的敘述。我繼續專注地聽,直到結束。他在其中宣稱有一位偉大的先知,神使用他將偉大的真理帶進人性。他所說的與聖經並不一致。我知道這是錯謬,因為神的靈使我確信,唯獨透過在基督裡的信心以及聖經的真確才能得到救恩。我知道我不需要現代的先知來給我真理。

你不需要成為神學生或是邪教與世界宗教專家才能分辨真理與錯謬。若你在關於基督的神性與工作,以及神的道的基本真理上不會搖擺不定,這就是真正使你得救之信心的明證。

十一、你曾因著自己的信仰而遭到排斥嗎?

第十一項也是最後一項檢驗是帶著痛苦經歷的:「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驚訝」(約壹三13)。該隱恨亞伯,並且殺了他。為什麼該隱會這麼做?「因為自己的行為是邪惡的,而弟弟的行為是正直的」(12)。你曾經歷過他人的敵意、不友善、拒絕、苦毒、疏遠、排斥、帶著偏見,或是公然逼迫你,使你無法表達或支持正確的事?若有,那麼這就是一個記號,表明你屬乎那為此同樣的原因而遭受同樣待遇的主耶穌。

事實是,世人將你這個基督徒「看作世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3)。他們相信這個世界就是他們的一切,值得他們為此而活,而你正是此信念的威脅。「在這些事上,他們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彼前四4)。然而,聖經說:「絲毫不怕敵人的威脅;以此證明他們會沉淪,你們會得救,這是出於神」(腓一28)。當你因著你的信仰受苦,千萬不要說:「我真的是一個基督徒嗎?情況越來越糟,我懷疑神到底有沒有顧念我。」若世界逼迫你,你反而要說:「太好了!這讓我更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誰。」

我永遠忘不了幾年前的那個夜晚,我被叫到教會的辦公室來處理一個緊急狀況。我到達後,發現我們教會的其中一位長老正在對付一個明顯被鬼附的女孩。她向我們顯出了超自然的力量。她將一個很重的鐵製桌子整個翻過來,就算我們當中的兩個人也無法壓制她。她所發出的聲音也不是她自己的聲音。當我到達的時候,她所說的第一句話是:「不要讓他過來!趕他走!趕他走!我們不能讓他留在這裡。」這使我明白了邪靈知道我跟他們其實不是站在同一國。

這真是一個使我在信仰上更得堅固的夜晚。當世界及其背後撒但的靈緊緊跟著你,若你因著公義而遭到憎恨,那麼你也會像我一樣在信仰上得到鞏固。現在,若你是因著自己本身就是個令人討厭的人而受到憎恨,那麼其中沒有任何的美德顯露!「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而忍耐,這在神看來是可讚許的」(彼前二20)。這樣的讚許就是你得到救恩的確據。

使徒約翰列出了所有的檢驗,為要給予真信徒信仰的聖經基礎。讓我們複習他的這份屬靈清單:你享受與神並基督之間的團契嗎?你對自己生活中的罪有感覺嗎?你遵守聖經的教訓嗎?你拒絕這個邪惡的世界嗎?你愛基督並熱切等待祂的再來嗎?你看見自己生活中慣常的罪逐漸減少嗎?你愛其他的基督徒嗎?你的禱告得著答應嗎?你經歷聖靈的工作嗎?你能夠分辨屬靈的真理與錯謬嗎?你曾為著自己在基督裡的信仰而受苦嗎?

若你通過了這些檢驗,你就可以在神面前有信心。畢竟,約翰寫下這些,是要「讓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你沒有理由去經歷失敗的屬靈生命,儘管成千上萬的基督徒是如此,也請你不要成為他們當中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