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釋經

原著:Proper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by John F. MacArthur
譯者:不明

釋經學(hermeneutics)是神學家用來指解釋聖經科學的一個詞語,是所有神學一個關鍵的構成部份。實際上,基督教(福音派、自由派、新正統派)主要的神學支流大體上的分別都在於他們所用的釋經方法,即如何知曉聖經中話語所指的含意。

五旬節會派和靈恩派傾向將他們的教訓基於很糟糕的釋經學原則上。費哥登( Gordon D. Fee)曾寫道:

五旬節會信徒儘管會有些過激,卻常常被稱讚使教會重新獲得喜樂光輝、傳教的熱情、及在聖靈中的生命。但同時,人們也注意到他們糟糕的釋經方法......首先,他們對聖經的態度基本上是不顧科學的評註和經過認真思考的釋經。實際上,釋經學根本不是五旬節會派的東西。聖經是神的話,人人都應聽從。但他們用來取代科學化釋經學的是一種實用主義釋經學﹣﹣聽從那斷章取義拿出來的經節之字面含義,將其意化、寓言化或重修化。

其次,一般來說,五旬節會派信徒將他們的經歷擺在釋經前面。從某種意義來說,五旬節會信徒傾向評註他們的經歷,而不是聖經。這個評述不是一個對五旬節會和靈思運動有敵意的人所說的。費哥登本人是一個五旬節會信徒。他的評價完全正確,他是從那運動的內部觀察到這一點,與我們在外面看到的一樣。

收看一個典型的靈恩派電視節目,你會很快證實費哥登所說的證據。數年前,我極震驚地看到一位在靈恩派電視網絡露面的客人,向觀眾解釋他那「可能思想」(Possibility Thinking)事工的「聖經根據」。「我的事工完全基於我的生命經節,馬太福音十九章26 節:「在神凡事都能。」是神給我這節經文,因為我是在1926年出生的。」

顯然受到這種「生命經節」啟發,那位清談節目主持人拿起一本聖經,開始興奮地翻起來。他說:「我生於1934年。我的生命經節應該是馬太福音十九章34節。那裡說什麼呢?」但他發現馬太福音十九章只有30節。他毫不氣餒地翻到了路加福音十九章,開始讀第34節:「他們說:『主要用牠。』」

他很驚喜地喊著說:「噢,主要用我!主要用我!多麼奇妙的一節生命經節啊!我從沒有過生命經節,但現在主給了我!感謝主耶穌!哈利路亞!」製作室的觀眾開始鼓掌。

然而,就在那時,那主持人的妻子也翻到了路加福音第十九章,她說:「等一等,你不能用這一節。這節經文是在講及一隻驢!」

這件事顯示了一些靈恩派信徒牽強的引經方法。為了尋找「主給的一句話」,一些人會去玩「聖經輪盤」或隨意翻開聖經某一頁,以尋找一些看似適合他們所面臨的試煉或需要之經節。當他們找到一節經文,便說:「主給了我一節經文。」

這根本不是研究聖經的方法。也許你會聽說過這樣一個熟悉的故事:一個人面臨重要的決定,要從聖經得著引導,他決定合上眼睛,打開他的聖經,將他的指頭指在聖經某一處,那裡便是他所需的引導。第一次他得到的經文是馬太福音廿七章5節:「猶大......出去吊死了。」他想這節經文對他實在幫助不大,他決定再試一次。第二次他的指頭落在路加福音十章37節,耶穌在那裡的話是:「你去照樣行吧。」他還不願就此放棄,他又多試一次,這一次他的指頭指向了約翰福音十三章27節:「你所作的,快作吧!」

我認為這個故事是不足信的,卻點出了一個重要的事實:超出聖經的史實、文法及邏輯上的上文下理去尋找聖經的含義並不明智,甚至隱含危險。當然,如果一個人撇開經文的特定含義而引用它們作證明經文,他幾乎可以得到任何想法及教導的支持。這正是大多數異端組織如何使用聖經來支持他們假教訓之方式。

釋經學的任務是找出經文在上文下理內的適當含義,是從聖經中得出它的含義,而不是將人的假設讀進去。

認真的聖經解釋重要性怎樣強調都不會過分。錯解聖經最終不會比不信強多少。承認聖經是神最終和完全的啟示,卻錯解聖經,有什麼益處呢?結果都是一樣:人沒有得到神的真理,錯解聖經而得出聖經絕不會說的意思,無疑會導致分裂、錯謬、異端和背道。

然而,現代福音派對聖經的解釋是多麼的隨便啊!也許你曾參加過那些「查經班」,在那裡每一個人都分享自己對所查經文的觀點。「對我來說,這節經文的意思是如此如此。」最終,你所得到的是每一個人無知的匯集,同著一些對那節經文可能的解釋,這一切可能全都是錯的。

事實上,那節經文對你對我或對任何其他人的含意都無關重要。關鍵是這節經文的意思究竟是什麼!你知道每一節經文都有其內在含義,與我們任何人都毫無關聯。無論我們是否曾想到,經文總有它真實的含義。查經的任務是辨識聖經的真意,明白神在那節經文說什麼。有時那意思很明顯,有時則需要仔細地查看上下文。我承認自己碰過一些根本不能完全明白的經文。但是事實猶在,聖經的一點一劃都有作者所意指的含意,解經者的任務是去辨識那含意是什麼。

三個要避兔的錯誤

提摩太後書二章15節談到讀經:「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很清楚,分解聖經需要勤勉和認真,聖經必須按正意分解。那些不這樣作的人會蒙辱。

容我在這裡建議三個要避免的錯誤:

一、避免為了去說明一個論點,以不恰當地解釋聖經為代價。對一個牧者或教師來說,容讓一個不相干的意思被加進一節經文,從而得到期望的反應是很容易的--而且常是很有誘惑力的。《他勒目》(Talmud,對猶太版聖經的註釋) 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一位拉比試圖使人信服在生活中主要的議題是對人類的關注,他引用創世記十一章巴別塔的磚頭來支持他的論點。他告訴我們,那些建塔的人受挫是因為他們將物質擺在第一,將人擺在最後。當塔建得越高,搬磚工人需要幾小時才能將一籃磚頭搬到塔上面砌磚工人那裡。如果一個人在他下塔的時候掉了下去,沒有人會注意到,但如果他是在上塔的時候掉了下去,他們就會哀痛,因為他們失了一籃磚頭。那位教師說,這就是為什麼神使他們的語言混亂的原因--因為他們沒有將優先權放在人身上。

這樣的教導在聖經中是找不到的。實際上,它歪曲了創世記這一章給我們的功課。儘管人確實比磚頭更重要,但這並不是巴別塔所要說明的道理。創世記第十一章根本就沒有談及人比磚頭重要的問題。它所教導的乃是神比偶像重要,而且神審判了拜偶像。巴別是對那些反叛神的驕傲人施行的審判。想要忽略一節經節的實際教導而做成一篇好的講道信息從來都是不正確的。

二、避免膚淺的講經。準確的查經是一項艱難的工作。如我們所看到的,辨識神透過聖經對我們說什麼不可能以快速翻閱聖經而去抓住所有落入我們眼簾的經節可以達到。知曉聖經也不是憑個人觀點(「對我來說它的意思是......」)。

認真準確地分解神的道需要勤勉。如果我們勤奮用功,我們便可得到聖經中重大真理的正確解釋以及一些章節的自然延伸。神沒有將祂的真理向我們隱藏起來,但聖經的含意也總不是馬上就可以清楚明白。有時,一節經文的真實含意是要通過明白它所面向的文化背景而被揭示。有時它因著知曉在原文中用字的細微差別而得以顯明。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能容讓在今天一些教會中流行的隨意即興講道以及隨心所欲地翻閱引用聖經。一些在解釋上的不同也許在今生也不能解決,但這並不能用以推卸我們認真勤勉研究聖經的責任。提摩太前書五章17節說那些「勞苦傳道教導人的」當受「加倍的敬奉」。神賜教師給教會的原因是:為了知曉神的話語並且正確地以聖經教導人,需要有存心勞苦以回應那神聖呼召的人。

柏納.蘭姆(Bernard Ramm)寫到:

一些虔敬的人常常會斷言他們無需任何幫助便可完全知曉聖經。他們說出自己對聖經的解釋之前,常常會說:「親愛的朋友,我沒有讀過任何人的著述。我沒有參閱任何人寫的聖經註釋。我直接去到聖經那裡查看它自己要說的是什麼。」這聽起來很屬靈,聽眾也常常會以「阿們」回應。

但是,這是聰慧之路嗎?有什麼人能有這樣的權力和學識而越過教會所有虔敬的學識呢?我想沒有。

首先,儘管聲稱越過區區之人的著述而直接去讀聖經聽起來很虔誠屬靈,但這是一種掩蓋著自負白大的人之手法。這是一個詭祕狡滑的斷言,聲稱一個人可以撇開像加爾文、本革爾(Bengel,1687-1752)、奧爾福德(Alford)、蘭格(Lange)、埃利科特(Ellicott)、莫爾(Moule)......生命中不屈不撓、虔敬、獻身的素質而充分地知曉聖經。

其次,這樣的聲稱是那古時對聖靈默示和聖靈啟發的迷惑。聖靈的工作不是傳播新的真理或以人們不知曉的方式教導人,祂的工作是放發和光照已在聖經中揭示的真理。假設我們從以賽亞書中選出一系列的詞語,然後去問一位聲稱可以越過基督徒學者虔敬之學識的人解說它們的意思或意義,例如推羅、西頓、基提、西曷、摩押、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迦勒挪、迦基米施、哈馬、亞業、米磯侖、密抹、迦巴、亞拿突、萊煞、挪伯、迦琳。他會發現在這些字上唯一能給他亮光的是一本聖經註釋或一本聖經字典。

蘭姆所描述對那些花費多年時間學習和解釋聖經,且滿有恩賜的神學家的工作之不尊重傾向於成為靈恩派信徒的特徵。為什麼呢?是不是因為靈恩派著重於讓會眾解說他們認為聖靈告訴他們的一節經文的意思如何呢?在想入非非的聖經解釋和那些有學識且有技巧和工具來解說神話語的人的教導之間有著很大的區別。不幸的是,靈恩派信徒似乎總趨向於前者。

我聽過一則廣播採訪,一位靈恩派女牧師被問及她如何「準備她的講道」。她回答說:「我沒有準備,是神將它們遞送給我的。」她的話反映出在她的運動中非常熟見的一種態度。許多人實際上相信研讀聖經是不屬靈的。一些人(常將經文從其上下文完全拿開)會說:「總之,耶穌不是說「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嗎?」(路十二12)

我們應當留意這種即興講演式的對待聖經之方式。太多數人沒有或很少準備地站到講台上告訴人們神說什麼什麼。通常那根本不是神所說的話,許多人就是在他們講道的時候發明出他們自己的神學。

三、避免屬靈化或寓言化,除非聖經本身就是那樣。一些人將聖經當作寓言使用,從而支持他們所想要講的論點。他們不是去尋求聖經經節的含意,反而用它作比方來支持他們所要教導人的東西。這種寓言化的危害,其中一個極端例子是一對年青夫婦找我們的助理牧師諮詢有關他們婚姻方面的問題。助理牧師與他們交談有半個小時後問他們刊:「你們為什麼要結婚呢?你們之間相差太大了!」

「噢!」那位丈夫說:「這都是因為一位牧師在我們教會的一篇講道。」

「那是關於哪方面的呢?」

「嗯,他講道的主題是耶利哥城。」

「耶利哥!那與婚姻有什麼關係呢?」

「嗯,他說神的子民佔領了那城,繞城轉了七圈,城牆就倒塌了。他說如果一個年青人相信神給了他一位年青小姐,他可以領她,繞她轉七圈,她心中的牆就會倒下。因此我就那樣作了,我們就結了婚。」

「這不可能。」我們的助理牧師說:「你是在開玩笑吧,不是嗎?」

「不是,這都是真實的。」那位丈夫說:「許多夫婦結合,也是因為那同一篇講道!」

一些人相信他們的婚姻是天定的。這裡的婚姻是藉寓言做成的--而且是一個很愚蠢的寓言。這類對聖經解釋的方法在教會早期就有了,現在仍在繼續,尤其是在靈恩運動內。我與一位知名的靈恩派傳道人有過許多交談,他作了一系列關於尼希米記的講道。按他所教導的,書中幾乎所有的內容都是代表其他東西,或是有象徵性的含意,下面是他所有論點中的幾個:

耶路撒冷城牆被毀,這是講人類人格的牆倒塌了。尼希米代表聖靈,祂來重建人類人格的牆。當他到了王池(尼二14),他說這是指聖靈的浸;接著他就開始教導說方言的重要性。

尼希米記與人類人格的牆、聖靈的浸或說方言都沒有任何關聯;但是當一位傳道人將這些應用,讀進那經上所記的故事時,一些人會認為那是一篇奇妙的聖經教導。我不能同意這種觀點,我認為這是小販的叫賣。它使用聖經來說出我們想要的,而不是將聖經看成是神對我們說的話(參林後二1 7)。

在正確的解經方式上,我們有耶穌祂自己給我們的典範。祂復活後,在去以馬忤斯的路上,祂與兩個門徒同行,祂教導他們:「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廿四27)這裡「講解」的希臘文字是hermeneuo,從這個字我們得到英文字「釋經學」(hermeneutics)。耶穌教導聖經時,祂的解釋是恰當和有秩序的。祂用的是hermeneuo(釋經學)。耶穌是使用純正解釋方法教師的完美典範。以任何其他方式來解經都會在神的話中滲入水分。

純正釋經的五個原則

普遍來說,所有那些建議都有好的一面,但它們不會給你多大幫助來合宜地解釋特別的聖經經節。這就是為什麼在聖經釋經學上任何教學良好的課程都應包括下面五個原則:

一、字面原則。當我們提及按字面解釋聖經時,我們不是在講一種盲目跟從和僵硬刻板地對字面意義的拘泥。字面解釋意味著我們要按通常的意義來理解聖經,這包括一般的修辭手段如比喻、誇張、明喻、隱喻和象徵。

聖經要自然地來讀。在過去許多年日中,神學家說到Usus Loquendi,意思是說聖經中的字應當按它們在日常所用的方式來解釋。神藉人類的語言將祂的話語交通給我們,我們有所有的理由來假設神是用盡可能明顯簡單的方式完成這工作。祂的話應該能夠叫人明白,就像我們日常使用自己的語言一樣。儘管在聖經中時而會有修辭性或象徵性的語言,它們在所出現和使用的上下文中都是很明顯的。認真的解釋者第一要看的是字面含意,而不是神祕、深遠、隱藏、祕密或屬靈化的解釋。

一些有啟示性的章節,如撒迦利亞書、但以理書、以西結書、以賽亞書或啟示錄中的章節,含有明顯的形象和符號,它們必須要被仔細地研讀以看見它所代表的字面真理。然而,這種象徵性的語言在聖經中並不是很多,而且在出現的地方都是顯而易見。有時象徵很難解釋,但研究一下歷史情況,通常可以辨認出它們清楚的含意。即使是修辭性語言也表達了清楚和字面的真理。聖經不是一個謎題, 儘管有些人想要試圖將它弄成那樣。

比喻是男外一種時常在聖經中使用的修辭手法。比喻是被用來闡述一個屬靈真理的故事,它的細節未必都是史實。其中的人物、事件、時間和地點可能是假設的、隱喻的,或根本沒有被指明。但是比喻所闡明的屬靈真理總是字面的、實際的。

那些放棄字面解釋而喜愛神祕或寓言化解釋的人丟棄了達到準確性和一致性的所有希望。他們有的是「一切自由」,任憑想像力統領。當他們否定字面含義的時候,他們不是在服侍聖經尋求理解聖經,他們是將聖經當成他們的奴僕,讓它說他們想讓它說的話。

在新舊約中間的一段時間內,一些拉比用數字學的方法來解釋聖經。也就是說,他們用希伯來文字母對應的數字來搜集聖經字旬的神秘、含意。他們這種解釋導致了對一些章節稀奇古怪的解釋。例如,亞伯拉罕名字的希伯來文字母對應的數字加起來是318,據稱這意味著亞伯拉罕有318個僕人!我們很容易看到,當我們違反了語言最簡單之目的,任何解釋都有可能。

二、史實原則。如我們已注意到,明白一段經文含意的關鍵是掌握那經文所寫時代的文化、地理及政治背景。如果知道史實背景,通常一段經文實際上會自明其意。

當我們來到聖經中任何一卷書,我們必須要先了解相關的歷史。如果那是一封給教會的書信,信徒所住那城的特點是什麼呢令當時的政治文化條件如何?誰在那裡掌權?有什麼樣的社會壓力以及程度如何?那個社區的局勢怎樣?有什麼問題?存在什麼危機?當時的文化是什麼樣式?人們的習俗是什麼?

例如,現代讀者幾乎不能明白彼得在彼得前書一章13節的勸勉:「束上你們心中的腰。」但是當你知道在新約時代的軍人穿戴的是長過膝蓋的外衣,他們必須要束上腰,在出征時才不致於被絆倒,彼得的含意馬上就清楚了,他是在說:「準備好你的心去迎接戰爭,修剪掉任何拖住你後腿使你不能行進或行動緩慢的東西。」

聖經詞典、聖經手冊、詮釋、歷史書籍及有關聖經習俗的書籍可以解答我們在文化歷史上的問題。它們幫助我們重建一段經文的背景,清楚的含意通常會在史實的背景中顯露出來。

三、文法原則。通常一段經文的文法構造是明白它的一把鑰匙。例如,有時一句話的意思會鉸合在簡單的介詞上面。一段經文中是否有「因為」、「通過」、「進入......」、「在......內」、「被」或「聯同」等詞,對其含意有很大影響。某些情況下,希臘原文會被翻譯成兩個或多個不同的英文單詞或中文詞。知道在你英文或中文聖經中的一個字是否可能有其他解釋也很重要。還有,如果一句話中用到了「這」或「它」,有必要弄清這代詞指的是什麼。

文法也許不是一個你所喜歡的課目--我就不大喜歡--但我們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東西以便能用以解釋聖經語言,我們必須要隨著詞語的次序來準確地知道神的話語的是什麼。正確地理解經文要依賴於此。人們有時間我:「在你準備一篇信息的時候,你第一件要作的事情是什麼?」我告訴他們說我要去研讀那段經文的原文--希臘文或希伯來文。我留意詞語和句子的恰當次序。我查看句子的結構和文法。我要準確地知道那段經文到底說的是什麼。

任何願意付出一點時間和代價的人都可以作到這一點。即使不懂得希臘文或希伯來文,你也可使用一本隔行對照翻譯本來得到一些幫助。至少你還可以去參考一本好的聖經註釋。留意那些注重文法的作者,也要小心那些不注重文法的人。學習去作歸納式的讀經,將一節經文分開,指出名詞、動詞、修飾詞及其他詞類而更清楚地看到它們的含義。

四、綜合原則。宗教改革者所用的原則是「以經解經」,意思是不明顯的經文必須要藉較明顯的經文的印證來明白。如果聖經是神的話,本身必定是一致的。沒有一處聖經會與其他地方相矛盾。整本聖經是經一位作者--聖靈--所默示的,因此它有一種神奇和超自然的合一性。綜合原則是將經文與經文放在一起,從而得出一個清楚和一致的意思。如果我們持定對一段經文的某種解釋,但它與另一段經文中的某些東西有衝突,那麼有一段經文一定是給解釋錯了,或者兩段都解釋錯了。聖靈不會與祂自己有衝突。含義較明顯的經文應該用來解釋較隙祕的經文。絕不要在單一的含意還不清楚的經文上建立任何教訓。

當我講解聖經中某一段經文時,我常常引領會眾到聖經不同的地方以向他們顯示正在研讀的經節是如何相稱於聖經整個的上文下理。巴刻(J. I. Packer)在他一本優美的著作《神已說話》(God Has Spoken)中寫道:

聖經就像是一個交響樂隊,聖靈是指揮。每一位樂器演奏者都自願、自發和富創造性地按照那偉大的指揮所期望的來演奏他們的樂譜,儘管他們每一個人都不會聽到音樂的全部。......每一部份的含意只有在與所有其他部份相關聯時才會顯得完全清楚。

彼得所寫的與此大致相同:「論到這救息,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裡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彼前一10-11)即使聖經的作者也不是知道他們所寫經文的全部含意。今天,因著新約聖經已全部完成,我們看見聖經是如何聯於一個榮耀的整體。

五、應用原則。最後,我們就要問一個這樣的問題:「這又怎麼樣呢?這一切與我有什麼相關呢?」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有的經文都能或這樣或那樣地應用到我們的生活中。它是「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教導」是基本的神聖真理,任何一段經文都有教導的意義。它包含有我們藉以生活的原則。例如,聖經中有關於婚姻家庭的教訓。我們應當將那教導應用到我們生活中去。「督責」是聖經如何揭去我們罪的面具,揭示出我們隱藏的罪惡,將我們心中所藏的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當我們應用教導的時候,第一步常常是讓聖經督責我們。督責接下去是「歸正」,離開我們所受責備的罪過。然後是「學義」--嚮應純真的教訓,舖下新的義路。這就是神的話語實用的工作。

還有一件事

這五個釋經原則固然很有價值,但離了聖靈的光照它們仍是毫無用處。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寫到:

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 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2、14)

保羅是在描述聖靈光照的工作。只有聖靈才能將屬靈真理顯示給我們。任何人都可以來聽一些事實,研習他人的教導,而且得到有關聖經知識在頭腦中的理解。但離開了聖靈,聖經絕不會刺透並更新人的心。神的聖靈會帶來光照,就是聖經所寫內容的真知道。每一位信徒都有聖靈內住,就是那位默示聖經書寫者的聖靈,沒有祂的光照,聖經的真理不可能穿透我們的心和我們的思想。

我常常在讀書的時候,會碰到我不明白的一段。我常常想,若是那作者在我旁邊就好了,我可以問問他的意思是什麼。基督徒總是會有聖經的作者在身邊。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幫助我們明白神的話語。

然而,聖靈光照的工作不能取代有意識的研讀。這兩方面互相效力。我們要記住是神祂自己要求我們要勤勉(提後三16)。當我們認真徹底地探索聖經時,聖靈會藉任何我們所用的工具,任何我們所接觸得到的虔敬和智慧來照亮我們的心。克拉克.平諾克(Clark Pinnock)說得好,離開了完全倚靠聖靈來講聖經,是冒昧的自以為是,而期待聖靈會離開聖經來教導我們,則是「劣等的基督教狂熱盲信」。

每一位基督徒都應小心地警惕對約翰壹書二章27節的誤解:「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這節經文說的是什麼呢?它是不是告訴我們在學習神的智慧上我們無需任何教師或引導?那將會與以弗所書四章11至12節不一致,那裡說神所賜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聖靈賜給許多人作教師的恩賜(羅十二6-7),而且呼召信徒要互相教導(提後二2)。約翰在這裡不是否認那些聖靈所賜的指令,他是在談異端--那些將人們領上歪路的敵基督。這節經文並沒有批發式地允許每一個人都去按他們自己的方式來對待聖經。與此相反,它給了我們一個保證,我們會知道在關於基督福音的真理和異端之間的分別,因為我們有聖靈。這並不是一個絕對的擔保我們對聖經每一節都會有正確的解釋。

許多誠實的人也都誤用約翰壹書二章27節來為他們自己對研習聖經的缺乏作辯護,然後他們又繼續去錯解聖經,並美其名為「讓聖靈告訴我們那節經文的含義」。這種態度已經將許多人領入了謬誤--靈恩運動已成了這種謬誤的滋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