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所有」:主耶穌的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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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The Great Commission by James Montgomery Boice
譯者:鴻欣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6至20節:「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祂,然而還有人疑惑。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我相信當你們在研讀新約聖經時,應當已經注意到了,幾乎在所有耶穌復活後的顯現中,祂都告訴在場的人要去宣揚好消息。祂對抹大拉的馬利亞是這麼說的:「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而婦女們從墳墓那裡回來,因為天使告訴她們,說:「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祂的門徒,說祂從死裡復活了」(太二十八6-7)。不久後,耶穌向婦女們顯現並告訴她們:「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10)。

新約聖經中至少出現了十次主復活後的顯現,再加上一次數年後祂向著使徒保羅的顯現。在這些顯現中,其中有八次,基督下達了一項明確的任務;而其中有五次,祂命令祂的跟隨者要進入世界,傳揚福音。

馬太福音並非結束在主的復活而已。更讓人意外的是,它並未提到基督的升天。反之,它結束於主的大使命。很顯然地,無論是對馬太還是對我們來說,基督的生活與受死都應當影響我們的言談與行為。馬太這麼寫著:「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祂,然而還有人疑惑。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6-20)。

當然,這些話是對耶穌所有的門徒說的,而不是只有使徒們。若你離棄你的罪,轉而相信耶穌基督作你唯一的救主,並且成為祂的門徒,那麼這些話就是對你說的,並且要你與其他基督徒同工,藉著傳揚與教導福音來領人信主,透過洗禮來帶他們進入教會的團契,並持續地在團契中教導他們一切耶穌所命令的事情。所有這一切最美妙之處在於耶穌曾應許我們,當我們這麼行的時候,祂將與我們同在。即使是在充滿敵意的環境中,我們還是能夠作見證:當我們這麼行的時候,我們知道耶穌將與我們同在,來祝福我們的勞苦。

當我們研讀「大使命」(Great Commission)時,我們會發現「所有」這個全稱詞出現了四次,儘管在有些譯本中看不太出來:1)耶穌擁有「所有」的權柄;2)祂差遣我們進到「所有」族群中;3)我們要教導他們「所有」耶穌所命令的事情;4)當我們這麼行,我們要知道,耶穌就在「所有」的日子中與我們同在。

所有的權柄

在大使命中,耶穌首先提到的是祂的權柄:「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18)。這不是軟弱的權柄,因為說這話的人並不是個軟弱的教師。祂是復活的主,並且「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已經賜給祂了。

天上所有的權柄都已經賜給了耶穌,這個事實或許僅僅是指,祂在地上所施行的權柄乃是來自於天上。若是如此,那麼這種說法肯定了耶穌的神性。這樣的權柄就跟耶和華的權柄一模一樣。然而,基督所說的可能不止這些。另一面,當聖經提到天上的「能力」與「權柄」時,通常指的是屬靈或勝過魔鬼的能力。而當聖經提到基督藉著祂的死與復活的得勝時,裡頭通常也隱含著基督擁有這些能力。

我們想到以弗所書六章12節,那裡提到了基督徒的戰爭:『因為我們的爭戰並不是對抗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對抗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靈界的惡魔。』而以弗所書一章20至21節也告訴我們,神『使祂(耶穌)從死人中復活,又使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權能的、統治的和一切有名號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越了。』

當我們將基督的宣告放到這個脈絡下來看時,我們認識到,祂所說的並不只是祂的地上權柄得到了天上的認可。更進一步地說,祂的權柄勝過並超越所有其他的屬靈、魔鬼的權柄。祂的復活證明了祂那遠超一切所能想像之能力的權柄。因此,這使得我們在服事主的時候,能夠不懼怕撒但或其他人。

第二,耶穌宣告祂擁有超越地上任何事物的權柄。祂已經在我們這些屬祂的人身上掌權。這是怎麼發生的呢?若我們真是祂的子民,我們會向祂承認,我們是罪人,祂是神救主,我們已經接受了祂為我們所做的犧牲,並且立誓跟隨祂作我們的主。若我們在其中並不認定祂擁有我們人生各個方面的權柄,那麼我們的認定就是虛偽的。耶穌告訴祂的門徒:「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4)。如果我們不順服耶穌,我們就不是祂的朋友。更糟的是,我們甚至連基督徒也不是。顯然,耶穌的權柄擴展到我們蒙召所要做的工作上,包含了大使命中所要求的。因為在耶穌權柄的管轄下,我們就願意將祂的福音帶到世界並使萬民「作祂的門徒」(19)。

再者,基督對於地上權柄的宣告也是指祂在那些非信徒的身上有權柄。也就是說,祂的權柄延伸到那些我們奉差遣傳福音的對象。一面來說,這說明了基督教是一個世界性宗教。沒有人能落在祂的權柄範圍之外或是免除於祂的呼召。另一面,這也是一項宣稱:耶穌有能力從我們的勞苦中帶來果子,因為人們能真正來相信並跟隨祂,乃是藉著祂權柄的施行。

斯托得(John Stott)對此總結得真好:

「所有基督徒宣教事業的根基在於耶穌基督的宇宙性權柄,「天上地下」。若耶穌的權柄在地上受限,若祂只不過是許多宗教教師的其中一名,許多猶太先知中的其中一員,許多神的化身(divine incarnations)中的一位,我們將沒有權柄來向萬民展現祂是世人的主與救主。若基督的權柄在天上受限,若祂並未決定性地廢除了執政掌權的,儘管我們仍能向萬民宣揚祂,然而我們卻無法『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徒二十六18)。只因為地上所有的權柄都屬於基督,這使我們能放膽去到萬民中。也惟因天上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祂,使我們有成功的盼望。」

萬民

這一段經文中的第二個全稱詞是「萬民」。它指的是,正如我剛剛所提到的,耶穌的宇宙權柄實行在所有人身上,因此也是基督教的普世特徵。

馬太福音結束在這一段,的確讓人有些驚訝。每一卷福音書都有它獨一的特色,正如聖經註釋學者們常常提到的那樣。約翰福音是最宇宙性的;它將耶穌描繪成「救世主」(約四42)。路加福音是寫給外邦人或希臘人的福音書;我們通常會認為它將耶穌描繪成一個完美的人(以及神道成肉身)。馬可福音似乎是為了廣大羅馬讀者所寫的;它強調耶穌是一個滿有神蹟的工人,跟其他福音書比起來,祂講道的內容比較少。一般人都會同意,馬太福音是特別為猶太人所寫的福音。它的內容展現了耶穌是大衛的兒子,是舊約彌賽亞預言的實現。沒有任何一卷福音書像馬太福音那麼侷限在耶穌所出生並服事的歷史與民族氛圍中,然而它卻結束在這樣的一個全稱詞:「萬民」。在這個使命中,我們知道那些在耶穌盡職的日子中曾跟隨過祂、並在之前受託接續祂服事的猶太門徒,並沒有如我們所期待地那樣將他們的職事侷限在猶太人而已,反之,他們要帶著福音進到世界的萬民之中。

無論何時,這麼實踐的教會都是興盛的。而在這一面失敗的教會確實是停滯不前且枯乾的。為什麼呢?因為成為門徒的條件就是要去傳福音;這是我們身為基督的跟隨者所表現出順服的一個層面,而耶穌祝福這樣的順服。若我們跟隨耶穌,我們就會走進那些祂所代死的人中間。一個不順服的教會就是一個不願意傳福音的教會,他們會開始枯乾,甚至死亡。

什麼是傳福音?耶穌告訴我們如何傳福音。首先,祂告訴我們要「使萬民作門徒」。英文欽定譯本(KJV)將這一句翻譯為「教導萬民」(teach all nations),然而「教導」這個字與之後提到的「教訓」卻不是同一個字。後者的原文 didasko 的確是教導的意思。英文中的 didactic(教導的)就是來自於這個希臘文。然而,前者的希臘文是 matheteuo,字面上的意思卻是「使某人成為門徒」。英文新國際譯本(NIV)把這個詞翻譯為 to make one a disciple,也就是「使他們成為基督的門徒」。對他們傳講福音,好讓他們能藉著聖經的力量與聖靈的工作從罪惡轉向基督,然後跟隨祂、認祂作真正的主。在這個使命中,傳福音是主要的任務。

另一面,若沒有所要跟隨的對象,傳福音充其量只是單方面的任務,或許甚至還不真實,因為耶穌接下來說,那些屬祂的人必須「奉父、子、聖靈的名」給歸信者施洗。這並不是說虛空的儀式與典禮會生發出與基督重要的關係。而是說,第一,一個人認定耶穌為救主與主必須是公開的,因為洗禮是公開的行動(在世人面前宣告這個人將開始跟隨耶穌);第二,這個人與教會聯合,而教會是基督看得見的身體。這既自然又必需。若一個人是真歸信,他/她會想要與其他同樣歸信的人一起生活。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

第三個大使命的全稱詞是關於我們對福音對象的教導。基督命令我們要教導他們「遵守所有祂所吩咐的事情」,所有基督徒這一輩子都要學習在基督的教會中成為肢體並漸漸改變。這個命令在我們這個極度膚淺的時代特別重要。

然而我們所看見的情況似乎是負面的。許多人並不竭力教導所有基督所命令的,反而盡可能試圖減弱祂的教導,集中在那些很容易理解且沒有太大異議的事情。但是核心卻被犧牲掉了。他們通常只講恩典而沒有審判,只講愛而沒有公義,只講救恩而沒有順從,只講得勝而沒有受苦。這些化約主義者的動機部分是好的:他們想要盡可能帶領更多的人轉向基督。但是手段卻是屬世的,所帶來的結果也會是屬世的結果。健康的門徒絕非來自於打了折扣的教導。

今天的教會需要重新回到神的勸誡上。對許多人來說,這是非常愚蠢的。若我們問許多掛名的基督徒,在我們的年日中應當做什麼來為基督贏得世界,他們可能會說舉辦徵文比賽、使用廣播電視、建立重視慕道者的教會、招募同工、如何募集資金。換句話說,絕大多數的討論都會集中在方法而非內容。相反地,耶穌所說的則是教導祂的誡命。那我們的教導應當包含什麼?顯然任何教義清單都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教導整本聖經。儘管如此,忠於大使命的內容至少要包含以下幾點:

一、神所默示的聖經。在我們的時代,自由派的教師試著削弱教會傳統對聖經權柄的認定。他們說聖經只不過是一本人所寫的書,裡頭有錯誤,因此充其量只是相對可靠、相對有權威。或是說,聖經也許是對的,但它不足以應付今日的挑戰。這樣的態度會產生孱弱的教會。更重要的是,就連這些自由派的聖經毀謗者也會承認,耶穌認為聖經(舊約)是具權威的。雷克(Kirsopp Lake)不相信歷史聖經所描述的基督教,但他卻這麼寫著:「基要派可能是錯的;我是這麼認為的。但已經離開傳統的其實是我們,而不是他們;我很遺憾地說,任何試著挑戰基要派的人在權威的根基上都會失敗。聖經與教會的神學共同處是站在基要派那邊的。」

若我們向著所有基督的教導忠心,我們就必須教導以聖經高度權威的觀點來作為我們神學基石。

二、神的主權,特別是在救恩方面。英文聖經翻譯者菲利普斯(J. B. Phillips)寫了一本書叫做《你的神太小了》(Your God Is Too Small)。這個書名,同時也是一句陳述,也許能適切地來描述許多現今自稱基督徒的人。他們對聖經的無知,無可避免地將神限制在他們狹小又錯誤的框架中。我們需要對恩典有一個更新、更高的認知,這恩典關乎神的所是,特別關乎祂拯救罪人的恩典。主權,指的是合法的統治。因此,如聖經所說,神有主權,指的是神在統治萬物、掌管全地。沒有一件事情是碰巧的。沒有一個人會發現神疏忽了。更進一步說,祂會做祂覺得最好的事情。保羅這麼說:「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九18)。

三、人的墮落。教會的人們一提到罪,常常會說我們只是沒有神那麼完美而已,因此我們需要幫助來過一個敬虔的生活。這種說法並不會對任何人有攻擊性,然而這並不是聖經的教導。聖經所教導的是,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悖逆神(詩二1-3)。它不是說他們被罪惡影響而已,它說的是他們死在罪惡之中(弗二1-3)。它說的是他們已經被罪敗壞,以至於甚至連他們的思想也被敗壞了,以至於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這樣的墮落是如此大,以至於一個人甚至無法來到基督面前,除非神先來更新他的靈魂然後吸引他。若我們想要得救,必須藉著神的恩典,也惟有神的恩典。

四、得救是本乎恩。的確,憑我們自己,我們無法來到基督面前,而只能活在神的審判之下,儘管如此,神還是施恩來拯救那些正在滅亡的人。得救惟有本乎恩,惟獨藉著信,惟獨因著基督。根據馬丁路德的說法,這個教義能讓一個教會是站穩還是墮落。任何關於得救的教導若是比這些還少,那就不是真正基督教的教導。

五、要做的工。雖然神做了拯救人的工作,吸引他們來到基督面前,但祂之後並沒有丟棄他們。反之,祂引導他們、賜他們能力來為祂做出有意義的工作。大多數關於門徒訓練的基督教訓都落在這個領域,正如以弗所書二章10節所說:「我們是祂所造之物,在基督耶穌裡創造的,為要使我們行善,就是神早已預備好要我們做的。」我們必須做這些善工(就如歷世歷代的基督徒所做的),因為若不這麼做,我們就沒有確據知道我們真是基督的跟隨者。就像耶穌自己,基督徒也要代表公義,盡他們所能的來安慰病痛者,解救被離棄者,保護受到壓迫者,拯救無辜的受害者。我們也要反抗那些從事或容忍不公義行為的人。

六、信徒在基督裡面的穩妥。耶穌強烈地警告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人。祂不讓任何人認為他/她可以擅自認為自己是基督徒而又不遵守神的誡命。祂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也跟從我」(約十27)。若我們不聽耶穌並忠心且順服地跟從祂,我們就不是祂的門徒。然而,雖然祂這麼警告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卻也對那些真正跟隨祂的人說到關於確據與信心的話。祂說,他們絕不會失落。的確,若祂負責他們的救恩,他們怎會失落?耶穌說:「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真的沒有任何人嗎?真的!也沒有任何事物會!無論是天上還是地上的,「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9)。

這不是說基督徒都不會遭遇危險。事實上,這一節所隱含的是,若耶穌應許,誰也不能從祂手裡把我們奪去。祂之所以會這麼說, 是因為祂知道有人將這麼做。基督徒將一直遭遇到危險﹣來自外界、來自敵人的危險,以及來自內部的危險。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列出了它們的特徵。依舊不變的是那份應許﹣那些已經相信耶穌的人將永不失落。基督徒或許會被剝奪,他們或許會失去工作、朋友,甚至好的名聲,但是他們絕不會從救恩中失落。

今日的基督徒需要重新清楚地表達出這些重要的聖經真理,而非只是採用我們文化的神學。我們需要強調人墮落到一個地步,使得人知道在神恩典之外毫無盼望。我們需要提到神那揀選的愛,神透過聖靈進入一個人的生命來激起人的悟性並吸引悖逆者一直來歸向祂。我們必須表達神能保守,而祂的確也保守了那些祂所如此吸引的人。這些隨著他們的真理與支持的教義需要被直截了當地宣揚出來。我們需要說:「這是我們的立場。我們不採用屬世的神學。我們不接受屬世教會的神學。」我們這麼做,才算是耶穌基督順從的門徒。而缺少這樣的委身,我們的教會將不會興旺,我們的工作也不會蒙福。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至20節的最後一個全稱詞是「天天」,或是如希臘原文所說的,「所有的日子,甚至到世代的末了」。這是極大而有能的應許,也是個極美的事實。

在馬太福音的第一章,耶穌被稱作「以馬內利」﹣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而在這裡,最後一節,同樣的應許再次被重複。斯托得這麼說: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基督應許他們,祂復活後將與他們同在。在這卷福音書的更早之前...祂已經保證,當有兩三個門徒在祂的名裡聚集,祂就會在他們中間。現在,當祂重複這項應許,祂將這應許附在他們的見證後面,而非他們的敬拜。不只是我們在祂的名裡聚集,也是當我們在祂的名裡去,祂就應許與我們同在。『我』這個字保證了祂的同在,祂正是這位擁有宇宙的權柄並差遣祂子民的神。」

馬太是這麼結束這第一卷,也是最長一卷的福音書:當我們去,耶穌將與我們同在。我們已經被賦予了一個非常偉大的任務,但是我們不需要憑我們自己的力量來完成它。我們在工作中有主的力量在我們裡面;當我們遵守大使命,我們也擁有祂要與我們同在到末了的應許。